question-icon 房屋买回权中原价买回是否有法律依据?

我之前卖了一套房子,当时没考虑那么多。现在我想把房子买回来,对方也同意按原价卖给我,但我担心这种原价买回的做法在法律上站不住脚。我想了解下,房屋买回权中原价买回到底有没有法律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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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回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房屋买回权中原价买回是否有法律依据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房屋买回权这个概念。房屋买回权是指房屋出卖人在一定条件下,享有的将已出卖的房屋再买回来的权利。这就好比你把自己的东西暂时卖给别人,在满足特定条件时,你还有机会再把它买回来。 在我国,并没有专门针对房屋买回权中原价买回的明确统一法律条文。不过,我们可以从一些相关的法律原则和规定中寻找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意思自治原则,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买卖双方在最初的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出卖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原价买回房屋,那么这个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这就像是两个人之间达成的一个“君子协定”,只要不违法违规,法律是尊重并保护这个约定的。 从公平原则的角度来看,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特殊情况,比如市场价格大幅波动,但当初约定的原价买回条件依然适用,这可能会让一方利益受损。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根据公平原则对合同进行调整。公平原则就像是一个天平,要确保合同双方的利益大致平衡。 再从诚实信用原则来讲,双方都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如果出卖人按照约定的条件主张原价买回房屋,而买受人也认可,那么双方就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这就要求双方在交易过程中要讲诚信,不能随意反悔。 另外,如果没有事先约定,而出卖人想要原价买回房屋,买受人也同意,那么这种行为可以视为双方达成了一个新的买卖合同。只要这个新合同符合合同成立的要件,如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等,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综上所述,房屋买回权中原价买回是否有法律依据,关键要看是否有合同约定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律原则。有约定且不违法时,约定优先;没有约定但双方达成新的合意且符合合同成立要件的,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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