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我想了解下关于童工的法律规定。最近听说有企业招童工,我想知道在咱们国家关于童工的法律依据到底有哪些,这些依据是怎么规定的,能起到怎样的约束作用呢?
展开


童工指的是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我国对于童工有一系列的法律规定进行保护和约束。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从基本法律层面上禁止了一般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行为,而对于特殊行业使用未成年人也设定了严格的条件。 其次,《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对使用童工的行为作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和处罚措施。该规定第二条再次强调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规定了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有相关的规定,该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进一步体现了我国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通过多方面的法律规定,构建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禁止使用童工的法律体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