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申请变更抚养权需要什么资料?


变更抚养权是指在父母离婚后,对子女抚养权进行重新调整的法律程序。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变更抚养权的法律依据以及申请时所需的资料。 首先,变更抚养权的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该解释第五十七条还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意味着,如果双方能够就抚养权变更达成一致意见,通过协议的方式变更也是受到法律认可的。 接下来,申请变更抚养权所需的资料。通常情况下,需要准备以下几类资料。一是身份信息类,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用以证明双方的身份以及与子女的关系。二是证明子女情况的资料,如子女的出生证明,证明子女的身份以及出生信息。三是证据类资料,这是非常关键的部分。如果是以对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为由,需要提供对方的病历、诊断证明等医疗资料;若主张对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要提供相关的证人证言、照片、视频、报警记录等;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子女愿意随自己生活的书面意见也很重要。此外,如果自己有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居住环境等有利于抚养子女的条件,也应提供相应的证明,如工资流水、房产证等。 在申请变更抚养权时,若双方能协商一致,可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并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若协商不成,则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在整个过程中,要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子女的健康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