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行政诉讼驳回起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之前对某个行政行为提起了诉讼,结果法院驳回了我的起诉。我不太明白为什么会这样,想知道行政诉讼中法院驳回起诉是依据哪些法律规定的,想了解具体的法律依据内容。
展开 view-more
  • #行政诉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行政诉讼中,驳回起诉是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从而裁定不予继续审理的一种处理方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行政诉讼驳回起诉的法律依据。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原告的起诉不符合上述任一条件,法院就可以驳回起诉。例如,原告与行政行为没有利害关系,不具备原告资格,法院就会以不符合第一项条件为由驳回起诉。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九条进一步细化了驳回起诉的情形。该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一)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二)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情形的;(三)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四)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五)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六)重复起诉的;(七)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八)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九)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或者调解书所羁束的;(十)其他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情形。 比如,若当事人超过了法定的起诉期限,又没有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情况,法院就会依据第二项规定驳回起诉。再如,当事人起诉时错列了被告,经法院释明后拒绝变更,法院就会按照第三项规定处理。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法院还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精神来判断是否驳回起诉。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时,应当仔细审查自己的起诉是否符合法定条件,避免因不符合条件而被驳回起诉。如果对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