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返还定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之前和别人签合同付了定金,现在对方违约,我听说能让对方双倍返还定金。但不太清楚这 有没有法律依据,所以想问问双倍返还定金的法律依据到底是啥,这样我心里也有底去和对方理论。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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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返还定金是在合同领域中保障合同履行和守约方权益的一种重要法律制度。定金呢,通俗来讲,就是在合同订立或者履行之前,一方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这里的“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意味着合同的主要目标因为违约方的行为而无法达成。比如说,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收了定金后又把房子卖给了别人,导致买方无法买到房子,这就属于卖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买方就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从法律原理上来说,定金具有惩罚性和担保性。双倍返还定金制度,一方面是对违约方的惩罚,让其为自己不履行合同的行为付出代价;另一方面是对守约方的保护,弥补守约方因为对方违约而遭受的损失,同时也促使双方都认真履行合同。
所以,当收受定金的一方出现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给付定金的一方就可以依据这条法律规定,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这为合同的顺利履行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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