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遗失物不能善意取得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之前捡到了一个手机,后来卖给了不知情的朋友。现在失主找来要求朋友归还,朋友说他是善意取得。我想知道遗失物到底能不能善意取得,相关的法律依据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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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失物善意取得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遗失物不能善意取得的法律依据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善意取得和遗失物。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其受托占有的他人的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的,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而遗失物是指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不慎丢失的物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法律倾向于保护遗失物原权利人的利益。这是因为遗失物并非是基于原权利人的意愿而脱离其占有,若允许遗失物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可能会使原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例如,小A丢失了一块手表,小B捡到后卖给了不知情的小C。按照法律规定,小A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小C占有手表之日起二年内要求小C返还手表。如果小C是通过拍卖或者从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处购得该手表,那么小A在要求返还时需要支付小C购买手表所花费的费用,之后小A可以向小B追偿。 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财产秩序。一方面,保障了原权利人对其财产的合法权益,避免其因他人的无权处分行为而遭受损失;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善意受让人的利益,在其通过合法途径购得遗失物的情况下,给予其一定的经济补偿。这样的规定在平衡原权利人和善意受让人利益的同时,也有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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