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是怎样的?
我和朋友一起创作了一部作品,现在涉及到著作权的问题,不知道该怎么确定归属。我们在创作过程中分工不同,投入的精力也有差异,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合作作品著作权归属是怎么规定的,我们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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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领域,合作作品是指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对于合作作品著作权归属的问题,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这就明确了合作作品著作权归属的基本原则,即由参与创作的合作作者共同拥有著作权。 具体来说,合作作品可以分为可分割使用和不可分割使用的作品。对于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比如一首歌曲,作词和作曲部分可以分别使用,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而对于不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由于其各部分相互依存,无法单独使用,合作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如果不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出质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在实践中,确定合作作品著作权归属还需要考虑一些因素。比如合作作者之间是否有关于著作权归属的约定。如果合作作者在创作前或创作过程中有明确的约定,那么著作权的归属按照约定处理。此外,判断是否为合作作者,关键在于是否参与了创作活动,仅仅提供物质条件、咨询意见、组织工作等,没有实质性参与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著作权归属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同时也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合作作者们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协商等方式妥善解决著作权相关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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