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案件受理有什么法律效力?
破产案件受理的法律效力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所带来的一系列法律后果。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对债务人的效力。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法定义务。这里的有关人员包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他们需要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
其次,对债务人财产的效力。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这是为了保障全体债权人能够公平受偿。比如,在破产案件受理后,债务人不能偷偷地把财产还给某一个债权人。同时,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如果故意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这在《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有明确规定。
再者,对合同的效力。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此规定在《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
另外,对民事诉讼程序的效力。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这在《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有规定。
综上所述,破产案件受理后会在多个方面产生法律效力,这些规定旨在保障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17个最新问题
借条还款人没有钱的情况下该怎么处理呢?
如果员工不符合公司标准,公司可以直接辞退吗?
离婚撤诉申请该怎么写?
2024年无证驾驶撞死人需要赔偿多少钱?
公司去银行办承兑汇票要办什么手续?
结转已销产品成本是否会影响企业的营业利润?
行政复议期间有哪些情形应当停止执行?
建筑企业无事故证明去哪里开具?
发消息对方不回是否算延长诉讼时效?
被别人造谣可以报警吗?
玻利维亚和中国在司法协助方面是怎样的情况?
几人合伙诈骗会怎么判?
医保资格未通过是什么意思?
养老保险可以随时报停吗?
三级财政是否要交更多税?
对交通肇事处刑罚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是怎样规定的?
已为您展示了 17 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