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扶养协议在法律上有什么效力?


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它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这种协议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对于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以及明确财产的传承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遗赠扶养协议具有优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这意味着,在遗产分配时,如果同时存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是优先的。举个例子,如果老人既立了遗嘱把房产给子女,又和他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那么最终房产会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的约定,归扶养人所有。 其次,遗赠扶养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对于扶养人来说,其有义务按照协议约定对遗赠人进行生养死葬。这里的生养包括提供生活所需的物质条件,如衣食住行等方面的保障;死葬则是指在遗赠人去世后,负责办理丧葬事宜。如果扶养人不履行义务,那么其可能无法获得遗赠的财产。例如,扶养人签订协议后,却对遗赠人不管不顾,不提供生活照顾,这种情况下,遗赠人可以请求解除协议,并且扶养人不能主张获得遗赠财产。 对于遗赠人而言,其有义务将协议约定的财产在去世后留给扶养人。在协议生效后,遗赠人不能随意处分协议中约定的财产,除非经过扶养人的同意。如果遗赠人擅自处分财产,导致扶养人无法按照协议获得财产,那么遗赠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遗赠人在签订协议后,将协议中约定的房产卖给了他人,扶养人有权要求遗赠人给予相应的赔偿。 再者,遗赠扶养协议还具有稳定性。一旦协议签订,非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出现法定的解除情形,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这保障了双方的预期利益,使得扶养人能够安心履行扶养义务,同时也让遗赠人能够在稳定的保障下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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