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有多大?
我和老公打算协议离婚,已经起草了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都做了约定。但我心里还是有点没底,不知道这份离婚协议到底有多大的法律效力,会不会到时候对方反悔就没用了?想了解下法律上对离婚协议的效力是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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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它的法律效力需要从不同方面来分析。 从一般意义上来说,离婚协议是一种民事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离婚协议通常是以书面形式订立,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只要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自双方签字时合同成立。 然而,离婚协议的生效与一般合同有所不同。一般合同成立时即生效,但离婚协议是以双方办理离婚登记为生效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只有在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后,离婚协议才开始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一方在办理离婚登记前反悔,那么离婚协议就不发生法律效力。因为离婚登记是离婚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没有完成这个程序,协议就只是一份未生效的合同。但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人民法院会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进行审理,如果协议内容合法有效,会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此时,离婚协议就具有了强制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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