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我有一套房子租给别人了,现在我想把房子卖出去。听说有个买卖不破租赁的说法 ,我不太清楚这会对我的卖房和租客有什么影响,也不知道这个规定的法律效力具体是怎样的,所以想问问大家。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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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破租赁”是一个重要的法律原则,它保护了承租人在租赁期间的合法权益。简单来说,就是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原租赁合同对新的所有权人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为了便于理解,我们通过一个例子来说明。假设张三将自己的房子出租给李四,签订了为期三年的租赁合同。在租赁期内,张三把房子卖给了王五。按照“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李四和张三签订的租赁合同对王五同样有效,李四可以在剩余的租赁期内继续使用该房屋,王五不能以自己是新的房主为由,要求李四提前搬走。
这个原则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就从法律层面明确了“买卖不破租赁”的效力。
不过,“买卖不破租赁”也不是绝对的,它存在一些例外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租赁房屋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也就是说,如果房屋在出租前就已经设立了抵押权,并且因为抵押权人 实现抵押权而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或者房屋在出租前就已经被法院依法查封,那么“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就不适用了。
在实际生活中,“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保障了承租人的稳定居住和使用权益,使得承租人不必担心因为租赁物所有权的变动而失去租赁的权利。同时,对于新的所有权人来说,在购买租赁物时也需要了解该物是否存在租赁关系,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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