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法律上行使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我在处理一些合同事务时,听到了‘抗辩权’这个词,不太明白它具体是什么意思。想知道在法律层面上,行使抗辩权到底代表着什么,它在实际的法律事务中有什么作用,能给我带来哪些权益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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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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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辩权是一个在法律领域经常出现的概念,它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起着重要作用。简单来说,抗辩权是指对抗他人行使权利的权利。当别人向你主张某种权利时,你可以依据法律规定,通过行使抗辩权来拒绝对方的请求。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不同的法律场景下有不同类型的抗辩权。例如在合同法中,就存在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方合同中,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履行的先后顺序,那么双方应当同时履行各自的义务。当一方要求另一方先履行时,另一方就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对方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先履行抗辩权则是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中,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不安抗辩权是指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等情形时,可以中止履行自己的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在担保法中,保证人也享有抗辩权。当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保证人可以根据主债务人所享有的抗辩权来对抗债权人。《民法典》第七百零一条规定:“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抗辩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如果不符合条件而随意行使抗辩权,可能会构成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在实际生活中,当遇到需要行使抗辩权的情况时,一定要准确理解法律规定,确保自己的行为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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