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异后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会是谁?


在探讨夫妻离异后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是谁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法定监护人的概念。法定监护人,就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法定监护人的存在至关重要,他们要保障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健康等各方面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这里强调了父母在监护关系中的基础性地位,无论父母的婚姻状况如何,这种基于血缘和法律规定的监护关系是存在的。也就是说,即便夫妻离异,他们仍然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 夫妻离异并不会改变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监护关系。虽然在实际生活中,离异后的夫妻可能会协商或者由法院判决孩子跟随一方生活,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但抚养权和监护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在日常生活中主要负责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教育等事务;而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同样享有监护权,也有权利和义务关心孩子的成长、参与孩子重大事项的决策等。 例如,在涉及孩子的医疗决策、教育规划等重大问题时,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有权知晓并发表意见。同时,双方都要履行保护孩子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监护职责。如果一方在监护过程中存在侵害孩子权益的行为,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孩子的权益。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定监护人的资格可能会被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等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总之,夫妻离异后,父母双方通常仍然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但如果出现法定的特殊情况,法定监护人的资格可能会发生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