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有哪些法律问题?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以下我们从几个重要方面来探讨其法律问题。 首先是合同的效力问题。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判定和普通合同类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也就是说,如果签订合同的双方是有能力签订合同的人,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且不违法违规,那合同就是有效的。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损害方可以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请求撤销合同。 其次是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对于出租人来说,其主要权利是收取租金,义务是按照承租人的要求购买租赁物并交付使用。承租人的主要权利是使用租赁物,义务是按时支付租金。《民法典》第七百四十五条规定,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意味着如果出租人没有对租赁物所有权进行登记,当出现第三人善意取得租赁物的情况时,出租人的所有权可能无法得到保障。 再者是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通常情况下,由于租赁物是承租人选定的,出租人一般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但是如果承租人是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出租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瑕疵担保责任,这在《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 最后是违约责任。如果承租人不按时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反之,如果出租人没有按照约定交付租赁物或者提供的租赁物不符合要求,承租人也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中对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详细规定,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 总之,融资租赁合同涉及众多法律问题,合同双方都应该清楚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严格按照法律和合同约定行事,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