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调解协议中房产赠与约定有哪些法律问题?

我和前夫在离婚调解协议里约定把一处房产赠与孩子。现在他反悔不想给了,我不太清楚这协议里关于房产赠与的约定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想了解相关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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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赠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离婚调解协议中房产赠与约定的法律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离婚调解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通过协商达成的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协议。而其中的房产赠与约定,是指夫妻双方约定将共同或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给特定的人,通常是子女。 从法律性质上来说,离婚调解协议中的房产赠与约定与一般的赠与合同有所不同。一般的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然而,离婚调解协议中的房产赠与约定往往是与离婚、子女抚养等问题相关联的,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和身份关系属性。在这种情况下,它并不完全等同于一般的赠与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意味着,离婚调解协议中的房产赠与约定在双方签字生效后,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当一方反悔不履行房产赠与约定时,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和受赠人的权益。如果房产尚未办理过户手续,虽然赠与人可能会依据一般赠与合同的规定主张撤销赠与,但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离婚协议的整体性、赠与目的等因素来判断是否支持撤销。如果该赠与约定是为了保障子女的利益、作为离婚的条件之一等,法院可能不会支持赠与人的撤销请求。 如果房产已经办理过户手续,那么根据物权公示原则,房产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受赠人,赠与人就不能再随意撤销赠与。在这种情况下,受赠人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更有力的保障。 此外,在处理离婚调解协议中房产赠与约定的纠纷时,还需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双方签订的离婚调解协议、房产的相关证明文件等都是重要的证据。同时,要及时了解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纠纷。 总之,离婚调解协议中的房产赠与约定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处理。在签订离婚调解协议时,双方应当谨慎考虑,明确约定各项条款,以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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