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对河东区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该怎么办?

我家在河东区,现在面临拆迁。但觉得给出的拆迁补偿标准不太合理,心里很不踏实。想知道要是对这个补偿标准有争议,具体该通过什么办法来解决,怎样才能维护自己应得的权益,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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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对河东区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不用过于担心,有多种合法途径可以解决。 首先要知道,不同性质土地上房屋拆迁适用不同法律规定。如果是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要是集体土地征收拆迁,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具体来说,第一步可以向市、县人民政府递交协调申请,申请里要明确表达要求,说明标准争议的事实依据和证据,以及科学的计算依据和统计标准。第二步,如果协调不成或自申请协调之日起60日内不予协调的,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国务院或省级政府)申请裁决。第三步,如果对裁决机关作出的裁决不服,除国务院裁决外,还能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总之,遇到拆迁补偿标准争议,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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