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泰兴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该怎么办?
我在泰兴有一处厂房,现在面临拆迁。但是我觉得给出的拆迁补偿标准不太合理,和我的预期差距较大。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有什么合法有效的办法能解决这个争议,保障自己应得的权益呢,想具体了解下可行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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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泰兴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首先可以尝试协商解决。您作为被拆迁一方,有权与负责拆迁的实施单位进行充分沟通,把自己对于补偿金数额、支付方式等重点问题的想法和建议提出来 ,看能否在这些问题上达成共识。 要是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可以找当地政府的相关部门求助,让他们帮忙调停纠纷。 从法律途径来讲,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也就是说,如果其他办法都行不通,您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对拆迁补偿标准进行审查,以获得公平合理的结果。 总之,在处理这个问题的过程中,要保持冷静理智,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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