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关于口头遗嘱有哪些法律知识?

我家里老人身体不太好,之前生病的时候口头交代了一些财产分配的事。我不太清楚这种口头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也不知道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想了解一下关于口头遗嘱的法律知识,比如它的有效条件、和其他遗嘱形式有什么区别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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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口头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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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以口头形式设立的遗嘱。下面我们从多个方面详细了解关于口头遗嘱的法律知识。 首先,我们来看看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这里所说的“危急情况”,通常是指遗嘱人生命垂危或者遇到重大灾害、意外事故等,导致其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紧急状况。而“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是为了保证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表达,防止出现伪造、篡改等情况。见证人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与遗嘱内容没有利害关系。比如,不能是遗嘱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者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接下来,我们对比一下口头遗嘱和其他遗嘱形式。除了口头遗嘱,民法典规定的遗嘱形式还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和公证遗嘱。自书遗嘱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录音录像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公证遗嘱则是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不同遗嘱形式各有特点。口头遗嘱最大的特点就是方便、快捷,能在危急情况下及时设立。但它也有明显的缺陷,由于是口头表达,容易出现记忆偏差、表述不清等问题,而且在危急情况消除后,如果遗嘱人没有及时以其他形式重新立遗嘱,口头遗嘱就会失效。相比之下,自书遗嘱能够体现遗嘱人自己的真实意愿和书写笔迹,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公证遗嘱经过公证机构的严格审查,法律效力也比较高。 如果在涉及口头遗嘱的继承过程中出现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情况,对遗嘱的效力进行认定,以确定遗产的分配方式。 总之,了解口头遗嘱的法律知识,对于保障遗嘱人的合法权益和继承人的继承权利都非常重要。在设立遗嘱时,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遗嘱形式,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以确保遗嘱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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