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要怎么走法律程序?


夫妻离婚的法律程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下面为您分别介绍这两种离婚程序。 协议离婚,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共识,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其具体程序如下:首先,双方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明确各项协商好的内容。然后,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比如身份证、结婚证等。接着,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审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程序一般是:首先,要准备好民事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安排开庭时间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婚姻关系解除;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判决。一审判决可能会有不服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