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前段时间我遭遇了一起交通事故,当时情况有点混乱,没来得及处理后续赔偿等事宜。现在过去一段时间了,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又担心过了诉讼时效。我想了解下,法律对于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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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去法院起诉,对方一旦以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你可能就会面临败诉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交通事故中,一般情况下,事故发生且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比如事故当场造成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失,从事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诉讼时效。不过,如果当时伤势不明显,经过一段时间后才发现并确诊的,那么从确诊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另外,诉讼时效还存在中断和中止的情况。按照《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而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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