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规范精神损害赔偿的重要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从人身权益方面来看,当他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受害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比如,因为交通事故导致身体残疾,这不仅给受害人带来了身体上的伤痛,还可能造成精神上的痛苦,像抑郁、焦虑等,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就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对于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常见的如祖传的珍贵照片、具有纪念意义的定情信物等。如果这些物品因他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遭受损害,并且给物品所有人带来了严重的精神痛苦,物品所有人也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例如,在搬家过程中,搬家公司员工因重大过失将客户家中唯一一张记录家族重要团聚时刻的老照片损坏,客户就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精神损害赔偿也做出了更为具体的规定。该解释明确了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不同地区、不同案件的赔偿数额可能会有较大差异。一般来说,法院会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案件的具体情况等,在合理的范围内确定赔偿金额,以达到既弥补受害人的精神损失,又对侵权人起到一定惩戒作用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