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刑事和解有怎样的规定?
我朋友涉及一个刑事案件,听说现在 有刑事和解制度,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刑事和解到底是怎么规定的,什么样的情况能适用刑事和解,和解后会有什么法律后果,这些我都不太清楚,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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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从适用范围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这意味着,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能适用刑事和解,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就有可能适用刑事和解。
刑事和解的程序方面,首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真诚悔罪,向被害人表达歉意并愿意赔偿损失等。被害人接受其悔罪表现并自愿和解,双方可以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也可以在有关组织或个人的主持下达成。达成和解协议后,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