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在法律中是怎样规定的?


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附加刑,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 剥夺政治权利的定义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简单来说,就是让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参与一些和政治相关的事务。 ### 适用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也就是说,一些严重危害国家和社会的犯罪,犯罪分子通常会被剥夺政治权利。 ### 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这意味着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参与选举和被选举,不能随意发表特定的政治言论、出版相关刊物等,也不能担任上述规定的职务。 ### 期限规定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不同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第五十七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 起算与执行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也就是说,在主刑执行期间,犯罪分子同样没有政治权利。如果是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