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一个较为常见且重要的问题。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该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例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等。如果用人单位在这些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 对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遇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赔偿金。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劳动者要了解自己在劳动合同中的合法权益,当遇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要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