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中的“反向假冒”有哪些法律规制?


商标“反向假冒”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商标侵权行为,下面将详细解释其含义、危害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制。 首先,解释一下“反向假冒”。简单来说,反向假冒就是指在市场交易中,一方将他人生产的商品上的商标去除,然后贴上自己的商标再进行销售的行为。比如,甲公司生产了一批优质的服装,乙公司将甲公司服装上的商标撕掉,贴上自己的商标后在市场上售卖,这就是典型的商标反向假冒。 这种行为的危害是多方面的。对于被假冒的商标所有者来说,他们的产品信誉和市场份额会受到严重影响。消费者原本是冲着原商标的品质来购买商品,结果却被误导,长期下去,原商标的声誉就会受损。对于消费者而言,他们无法获得真实的商品信息,可能会因为虚假的商标而购买到并非自己期望的商品。 接下来,看看我国法律对于商标侵权中的“反向假冒”是如何规制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也就是说,法律明确将反向假冒认定为一种商标侵权行为。 一旦发生反向假冒的侵权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对于商标侵权中的反向假冒,商标注册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即停止销售更换商标后的商品;同时,还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损失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反向假冒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商标注册人在遇到商标反向假冒侵权行为时,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