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公文又参与诈骗该如何量刑?
我不小心伪造了一份公文,后来又参与了诈骗行为。现在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这种情况法律会怎么判我。我想了解一下,像我这样伪造公文还参与诈骗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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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伪造公文又参与诈骗是两种不同的违法行为,下面来分别说明这两种行为以及可能面临的量刑。 首先是伪造公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所说的伪造公文,就是指通过非法手段制作假的国家机关公文,比如伪造政府的批文等,这严重影响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 其次是诈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诈骗就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当一个人既伪造公文又参与诈骗时,司法实践中一般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按一罪处罚还是数罪并罚。如果伪造公文是为了实施诈骗行为,二者存在牵连关系,通常会从一重罪处罚,也就是哪个罪名量刑更重,就按照哪个罪名来量刑。如果伪造公文和诈骗行为没有牵连关系,是相互独立的,那就会数罪并罚,将两个罪名所判的刑罚合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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