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立的遗嘱才合法有效?


要使遗嘱合法有效,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首先是遗嘱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遗嘱人在立遗嘱时,要能够清楚地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能够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例如,患有严重老年痴呆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老人所立的遗嘱就是无效的。 其次,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就是说,遗嘱内容是遗嘱人内心真实想法的体现,不存在受到欺诈、胁迫等情况。如果遗嘱是在他人的欺骗或者强迫下订立的,根据上述法律条文,这样的遗嘱同样是无效的。比如,有人以威胁伤害遗嘱人的家人为手段,迫使遗嘱人按照其意愿订立遗嘱,这种遗嘱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再者,遗嘱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例如,遗嘱人不能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的那部分财产进行处分。同时,遗嘱也不能设立一些违背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的内容,像要求继承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 另外,不同形式的遗嘱还有各自的形式要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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