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关于鉴定有哪些规定?
我在处理一些事情时涉及到鉴定环节,不太清楚法律对于鉴定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比如鉴定机构怎么选,鉴定流程是怎样的,鉴定结果有异议该怎么办等等,希望能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法律中关于鉴定的规定涉及多个方面,并且在不同的法律场景下有不同的要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鉴定的启动。在民事诉讼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而在刑事诉讼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其次是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要求。鉴定机构和鉴定人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比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国家对从事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资料鉴定等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鉴定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再者是鉴定的程序。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在民事诉讼中,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如果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在刑事诉讼中,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最后是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处理。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但需要有合理的理由,比如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重新鉴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