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临时建筑物使用期限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建了个临时建筑物,不知道能用多久。想了解下法律对临时建筑物使用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会不会突然就不让用了,超过期限会有什么后果,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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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时建筑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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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建筑物是指单位和个人因生产、生活需要临时建造使用,结构简易并在规定期限内必须拆除的建(构)筑物。简单来说,就是不是长久使用,过段时间就得拆掉的建筑。 在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通常情况下,临时建筑物的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不过,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临时建筑物的使用期限作出不同的规定。比如有些地方为了城市建设或者特定项目的需求,会对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进行明确的限制。 如果临时建筑物超过了批准的使用期限,就属于违法建筑了。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所以,当临时建筑物达到使用期限时,建设者应当及时拆除,避免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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