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律规定离婚都需要什么条件?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但是不太清楚法律对于离婚条件是怎么规定的。不知道是双方直接就能离,还是得满足一些特定的要求。想了解一下具体在法律上,离婚都需要符合什么样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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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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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它们所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不一样的。 首先是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都有离婚的意愿,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形成书面协议,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同时,民法典还设置了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其次是诉讼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诉讼离婚不需要双方都同意,只要有一方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时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并且存在上述法定的准予离婚的情形,法院就会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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