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票据伪造有哪些研究?


票据伪造是指假冒他人名义实施的票据行为,包括假冒出票人名义签发票据的行为,以及假冒他人名义进行背书、承兑、保证等其他票据行为。这是一种严重影响票据正常使用和流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从法律研究角度来看,对于票据伪造的认定是基础。我国《票据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这就为票据伪造的认定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简单来说,如果一张票据上的签章并非真正权利人的真实签章,而是被他人假冒签署的,那么就可以认定该票据存在伪造情况。 在票据伪造的责任承担方面,有明确的划分。对于伪造人而言,由于其并没有在票据上以自己的真实姓名签章,所以他不承担票据责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伪造人可以逃避法律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伪造票据可能构成票据诈骗罪或者伪造金融票证罪。如果伪造人通过伪造票据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将面临刑事处罚。比如,某人伪造了一张巨额支票去骗取商家的货物,一旦被查实,就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被伪造人来说,因为他并没有在票据上进行真实的意思表示,也没有亲自签章,所以他也不承担票据责任。例如,张三的签章被李四假冒用于一张汇票的出票,张三不需要对这张汇票承担付款等票据责任。 而对于其他在票据上真实签章的人,根据票据行为的独立性原则,他们仍然需要按照票据上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比如,在一张被伪造的票据上,有王五进行了合法的背书行为,那么王五不能因为票据存在伪造情况而免除自己的背书责任,他需要对其后手承担票据义务。 此外,在票据伪造的风险防范和救济方面,法律也有诸多研究。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处理票据业务时,需要建立严格的审查机制,以防止伪造票据进入流通领域。如果因为金融机构的过错导致伪造票据被兑付,金融机构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于遭受票据伪造损失的当事人,他们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伪造人或者有过错的金融机构赔偿损失。 总之,法律对票据伪造从认定、责任承担到风险防范和救济等多个方面都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以保障票据市场的安全和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