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没离婚男方欠的债女方需要负责偿还吗?
我和老公还没离婚,但他在外面欠了不少债。我不知道这些债的用途,也没参与借钱的事。现在债主找上门,让我一起还钱。我就想知道,在没离婚的情况下,他欠的债我需要负责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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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欠下的债务女方是否需要负责偿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一起同意借的钱,或者一方借钱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像买菜、交水电费、孩子上学费用等这些,都属于共同债务。而个人债务就是一方借的钱没有用于家庭,是自己花了,或者是进行违法活动借的钱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所以,如果男方欠的债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比如为了给家里买房、给孩子看病等借的钱,那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女方是需要负责偿还的。但要是男方的债务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比如他自己赌博输钱欠的债,或者是瞒着女方投资自己的生意失败欠的钱,而且债权人又不能证明这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女方通常就不需要负责偿还。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这种债务纠纷,女方要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像证明男方债务用途的证据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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