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丈夫欠债,妻子离婚后是否也要承担债务?

我和丈夫准备离婚,可他在婚姻期间欠了不少债。我不知道这些债务我要不要一起还,毕竟有些债我根本不知情。现在要离婚了,我就想弄清楚,从法律上来说,丈夫欠的债我在离婚后需不需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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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判断妻子离婚后是否要承担丈夫的债务,关键在于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即便离婚了,妻子也需要承担偿还责任。例如,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借的,或者妻子事后对这笔债务进行了认可,又或者这笔钱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销,像日常的衣食住行、子女教育费用、老人赡养费用等,这些情况下的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妻子要和丈夫一起偿还。 要是丈夫以个人名义借的债,并且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同时债权人又不能证明这笔钱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这笔债务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在离婚后就不用承担偿还责任。比如丈夫私自借款用于赌博等个人不合理的开支,这种债务就与妻子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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