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缴纳社保承诺书有效吗?
我在入职一家公司时,公司让我签了一份不缴纳社保承诺书,承诺自愿放弃社保,公司会给一定补贴。但我现在担心这以后会不会有问题,想问问这种不缴纳社保承诺书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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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缴纳社保承诺书通常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从法律角度来讲,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同时也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这意味着,缴纳社保不仅仅是用人单位单方面的责任,也是法律赋予劳动者应享有的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所谓的“不缴纳社保承诺书”,其实质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就不缴纳社保事宜达成的一种约定。然而,这种约定因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是无效的。即便劳动者签订了这样的承诺书,也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 如果用人单位以员工签署了不缴纳社保承诺书为由,不履行缴纳社保的义务,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依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而且,劳动监察部门等相关机构在查处时,也会要求用人单位依法为员工补缴社保费用。此外,不缴纳社保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存在较大的风险。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对于劳动者而言,会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方面失去应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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