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相对人会产生哪些法律权利?


在交易活动中,交易相对人拥有一系列重要的法律权利,这些权利旨在保障交易的公平、安全和顺利进行。 首先是知情权。这意味着交易相对人有权了解与交易相关的重要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告知对方有关合同的重要事项。例如在商品买卖中,卖家应如实告知商品的质量、性能、使用方法等信息,买家有权知道这些内容,以便做出合理的交易决策。如果卖家故意隐瞒重要信息,导致买家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买家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张撤销合同,并要求卖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是选择权。交易相对人可以自主选择交易对象、交易内容和交易方式。任何人不得强迫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比如在选择供应商时,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偏好,自由选择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而不受他人的非法干涉。这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保障了交易相对人的自主决策权利。 再者是公平交易权。交易相对人有权获得公平的交易条件,包括价格合理、质量合格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例如商家不能以不合理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如果交易相对人遭遇不公平交易,可以依法要求变更交易条件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还有获得赔偿权。当交易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侵害方给予赔偿。依据《民法典》的侵权责任编,如果一方因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在买卖合同中,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给买方造成了经济损失,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最后是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交易相对人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例如,在双务合同中,如果一方未履行自己的义务,另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有助于保障交易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在对方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自己遭受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