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动迁安置房有哪些法律风险?


买卖动迁安置房存在着多方面的法律风险,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产权风险。动迁安置房在产权方面可能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很多动迁安置房在一定期限内是限制上市交易的,根据《上海市动迁安置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动迁安置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的一定年限内(通常为3年)不得转让、抵押。在限制交易期内签订的买卖合同虽然是有效的,但存在无法及时过户的问题。如果在这期间房价大幅上涨,卖方可能会因利益驱动而反悔,以合同违反政策为由主张合同无效,这会给买方带来很大的风险。 其次是一房多卖风险。由于动迁安置房在未过户前产权仍归卖方所有,卖方有可能将房屋再次出售给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如果卖方将房屋卖给多个买家,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买家将取得房屋所有权,而其他买家只能向卖方主张违约责任,可能面临钱房两空的局面。 再者是抵押风险。卖方可能在出售房屋前已将房屋抵押给他人。若卖方无法偿还债务,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处置该房屋。根据《民法典》关于抵押权的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可以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这意味着买方即使支付了购房款并入住房屋,也可能因为房屋被抵押而面临被拍卖的风险。 然后是继承风险。如果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卖方去世,其继承人可能对房屋交易的合法性提出质疑。因为动迁安置房可能涉及多个继承人的权益,如果部分继承人不同意出售房屋,可能会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根据《民法典》的继承编规定,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继承人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房产等财产。 最后是质量风险。动迁安置房的建设质量可能参差不齐。虽然建设单位需要对房屋质量负责,但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买方在维权时可能会面临一些困难。比如与开发商、施工单位等责任主体的沟通协调,以及确定质量问题的责任归属等。如果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安全或使用功能,买方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赔偿等责任,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总之,买卖动迁安置房时,买方一定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风险,谨慎做出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