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三金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我和对象打算离婚,结婚时给我买了三金。现在闹离婚,就不知道这三金该怎么处理。我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离婚时三金的归属、分割这些是怎么规定的,心里有个底,免得之后扯皮。
展开


在法律层面,离婚时三金的处理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三金的性质。在结婚时赠送三金通常是一种习俗,从法律角度看,这往往属于赠与行为。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男方送给女方的三金,这种赠与带有缔结婚姻的目的,可视为附条件的赠与。一旦双方完成结婚登记,条件达成,三金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例如,男方在订婚时送给女方三金,之后双方登记结婚,那么这三金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割给男方。 然而,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后赠送的三金,且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女方个人的,那么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赠与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婚后男方父母送给女方三金,没有特别说明是给女方个人的,那离婚时这三金就可能要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此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双方结婚时间较短,并且因为给付三金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的,给付方可以要求返还三金。这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的三金在一定程度上可类比彩礼的规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