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外情离婚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我国,婚外情离婚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法律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从离婚的途径来说,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就相关问题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就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这里的“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所以,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婚外情且符合“与他人同居”的条件,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会判决准予离婚。 在财产分割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为婚外情中的过错方给无过错方造成了伤害,所以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财产。 另外,关于离婚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如果能证明对方的婚外情行为符合上述情形,无过错方就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婚外情离婚案件时,证据的收集非常重要。无过错方需要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来证明对方的婚外情行为,比如聊天记录、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只有证据充分,才能在离婚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