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赠予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收到了别人的一笔赠予,不太清楚这笔财产在法律上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我担心如果算共同财产,以后要是和伴侣有财产纠纷就麻烦了。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到底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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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个人赠予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接受的赠予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然而,也存在特殊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果赠予人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该财产只赠予夫妻中的一方,那么这笔财产就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举个例子,小明和小红是夫妻,小明的朋友小张赠予小明一笔钱,如果小张没有明确表示这笔钱只给小明,那么这笔钱就属于小明和小红的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小张写了一份赠与合同,明确表示这笔钱只赠予小明,与小红无关,那么这笔钱就只是小明的个人财产。所以,判断个人赠予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赠予时是否有明确的指向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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