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发放时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资发放时间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这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下面为你详细解读。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的“按月支付”,一般理解为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也就是说,工资的发放周期最长不能超过一个月。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能够定期获得劳动报酬,维持正常的生活开销。
具体而言,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明确约定工资发放的具体日期。比如,双方约定每月15号发放工资,那么用人单位就应该在每月15号准时发放。如果15号是休息日,就需要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对于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每月支付工资,年终或者考核周期届满时结算并付清工资。这是为了避免劳动者在较长时间内无法获得稳定的收入。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但这种情况是有严格条件限制的,并 且需要经过工会同意。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工资发放时间的规定,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相应的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一般为拖欠工资数额的50% - 100%。
总之,工资发放时间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