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让与担保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在民间借贷中遇到了让与担保的情况。对方说把名下房产过户给我作为借款担保,等他还清钱我再过户回去。我不太懂这种方式靠不靠谱,想知道在法律上,民间借贷里的让与担保是否有效,会不会最后出现什么问题,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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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中的让与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合同,约定将财产形式上转让至债权人名下,债务人到期清偿债务,债权人将该财产返还给债务人或第三人,债务人到期没有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对财产拍卖、变卖、折价偿还债权的一种担保形式。 关于民间借贷让与担保的效力问题,需要从不同方面来看。在合同效力层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约定让与担保,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让与担保合同是有效的。也就是说,如果借贷双方自愿签订让与担保合同,合同内容不违法违规,那么这份合同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例如,甲向乙借款,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将甲的车辆过户给乙作为让与担保,合同条款不存在违法内容,该合同就是有效的。 然而,在财产权利归属和实现方式上,法律有明确规定。如果债务人到期未履行债务,债权人并不能直接取得担保财产的所有权。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当事人请求参照民法典关于担保物权的规定对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意味着债权人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对担保财产进行折价、拍卖或变卖,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比如,上述例子中,若甲到期未还钱,乙不能直接将车辆据为己有,而是要通过合法程序处理车辆来实现债权。 如果当事人约定债务人到期没有清偿债务,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该部分约定无效。这就是所谓的“流押”“流质”条款无效,其目的是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债权人利用优势地位损害债务人利益。所以,在民间借贷让与担保中,虽然合同本身可能有效,但具体条款需要符合法律规定,才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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