瑕疵股权转让的出资需要负什么责任?


在探讨瑕疵股权转让的出资责任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瑕疵股权。瑕疵股权通常是指股东没有按照公司章程或者法律规定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权。比如,股东承诺出资100万,但实际只出资了50万,剩下的50万没有按时缴纳,这种情况下对应的股权就是瑕疵股权。 对于瑕疵股权转让中出资责任的承担问题,我国法律有相关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从这条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瑕疵股权转让的出资责任承担要分情况来看。首先,如果出让人(原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就转让股权,而出让人肯定是要承担出资责任的。这是因为他有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足额出资的义务,不能因为转让了股权就逃避出资责任。 而对于受让人来说,如果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股权是瑕疵股权,那么受让人要和出让人一起对公司承担出资的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公司可以要求出让人补缴出资,也可以要求受让人补缴出资。比如,甲将瑕疵股权转让给乙,乙知道甲没有足额出资,那么当公司要求补足出资时,乙不能以自己不是原股东为由拒绝。 另外,如果公司的债权人要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同时也可以要求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例如,公司欠了债权人一笔钱无法偿还,债权人就可以要求出让人和知道情况的受让人在未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如果受让人确实不知道该股权是瑕疵股权,属于善意受让人,那么在一般情况下,受让人不需要承担出资责任。不过在实践中,受让人往往需要证明自己确实不知道股权存在瑕疵。 总之,瑕疵股权转让的出资责任在不同情况下有不同的承担方式,出让人通常不能免除出资责任,而受让人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其是否知晓股权瑕疵情况。在进行股权转让时,无论是出让人还是受让人都应该了解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股权的实际情况,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