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未走人行车道被闯红灯车辆撞该如何定责?


在这种电瓶车未走人行车道被闯红灯车辆撞的情况中,要确定事故责任划分,我们得先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 交通规则中规定了不同车辆的通行规则,电瓶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而机动车必须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闯红灯是一种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所以闯红灯的机动车一方明显违反了此项规定。 同时,电瓶车未走人行车道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在事故责任认定方面,一般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具体到本案例,闯红灯的行为通常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其过错严重程度较高。而电瓶车未走人行车道也存在一定过错。所以,很可能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电瓶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不过,最终的责任认定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作出。如果当事人对责任认定结果不服,还可以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