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无牌照机动车碰撞责任如何划分?


在交通事故里,当涉及与无牌照机动车碰撞时,责任划分需要依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交通法规来确定。 首先,要明确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基本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无牌照机动车,其上路本身就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无牌照机动车上路属于违法行为,这一情节会在责任划分时被考虑进去。 然而,无牌照并不意味着在事故中就一定承担全部责任。责任划分要综合事故发生时双方的具体行为,比如是否遵守交通信号灯、是否超速、是否违规变道等。如果无牌照机动车一方虽然没有牌照,但在事故发生时没有其他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而另一方存在闯红灯、酒驾等严重违规行为,那么有违规行为的一方可能要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总之,与无牌照机动车碰撞后的责任划分,要由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现场的勘查、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以及相关监控视频等证据,按照交通法规来做出准确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