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培训中人身受损害由谁承担责任?


在驾校培训过程中,如果学员人身受到损害,责任的承担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不同情形下的责任承担主体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在驾校培训场景中,教练属于驾校的工作人员,其教学指导行为属于执行工作任务。如果是因为教练的过错,比如指导不当、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等导致学员人身受损害,那么驾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例如教练在指导学员操作时,没有及时纠正危险动作,从而引发事故致使学员受伤,此时驾校需担责。 其次,如果学员自身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那么学员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学员不遵守驾校的规定和教练的指导,擅自违规操作,导致自己受伤,学员就要根据其过错程度分担部分责任。但即便学员有过错,驾校也不能完全免除责任,因为驾校有义务保障学员在培训过程中的安全。 再者,如果损害是由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那么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在驾校培训场地外,有车辆违规闯入导致学员受伤,该车辆的驾驶人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如果驾校在管理上存在漏洞,比如没有对场地采取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等,驾校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另外,如果是因为培训车辆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学员受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如果销售者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学员可以向车辆的生产者或销售者请求赔偿。 总之,驾校培训中人身受损害的责任承担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学员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与驾校等相关方协商解决赔偿问题;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