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小孩砸东西,责任该如何承担?


在探讨教唆小孩砸东西责任如何承担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首先是“教唆”,简单来说,教唆就是通过劝说、诱导、怂恿等方式,让原本没有实施某种行为想法的人产生实施该行为的意愿。而这里的“小孩”,在法律上通常指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规定,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就意味着,如果是教唆小孩砸东西这种侵权行为,教唆者要承担主要的侵权责任。因为教唆者主观上有让小孩实施侵权行为的故意,并且通过自己的教唆行为导致了损害结果的发生。 对于小孩的监护人来说,如果监护人尽到了合理的监护职责,那么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但如果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职责,例如对小孩的日常行为缺乏必要的监管、教育,导致小孩容易受到他人教唆,那么监护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里的“相应责任”不是全部责任,而是根据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的程度来确定的部分责任。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判断监护人是否尽到监护职责,通常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监护人是否对小孩进行了必要的安全教育,是否在日常生活中对小孩的行为进行了合理的约束和监督等。如果教唆者教唆小孩砸东西造成了他人财产损失,那么教唆者要对被砸物品的价值进行赔偿。如果因为砸东西还造成了其他间接损失,如因物品损坏导致的营业损失等,教唆者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如果监护人被认定为未尽到监护职责,那么监护人可能需要与教唆者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担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教唆者和小孩的监护人对于责任承担和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在诉讼过程中,双方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例如,教唆者可能需要证明自己的教唆行为与小孩的砸东西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者证明监护人存在重大的监护失职行为;而监护人则需要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合理的监护职责。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对责任承担和赔偿金额作出公正的判决。 综上所述,教唆小孩砸东西,教唆者一般要承担主要的侵权责任,而小孩的监护人如果未尽到监护职责,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我们应该依据法律规定,明确各方的责任,以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