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委托合同中受委托人的赔偿责任是怎样的?

我和别人签了委托合同,让对方帮我处理一些事务。现在事情没办好,给我造成了损失,我不太清楚在委托合同里,受委托人要承担怎样的赔偿责任,想了解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view-more
  • #委托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委托合同里,受委托人的赔偿责任是个重要问题,这关系到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双方的权益。下面我们详细探讨一下相关情况。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这意味着,对于有偿委托合同,只要受托人存在过错,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只要给委托人造成了损失,受托人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比如,甲有偿委托乙帮忙运输一批货物,乙因为疏忽导致货物损坏,那么乙就应当对甲的损失进行赔偿。 而在无偿委托合同中,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更为严格,只有在受托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委托人才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举个例子,丙无偿委托丁帮忙保管一件物品,丁因故意将物品丢失,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物品损坏,此时丙就有权要求丁赔偿损失。如果丁只是一般的疏忽,那么通常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第二款明确了这一点。也就是说,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行事,如果超出了这个范围给委托人带来损失,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比如,戊委托己帮忙出售一批商品,并明确了价格范围,但己擅自以低于规定价格出售,导致戊遭受损失,己就需要对这部分损失进行赔偿。 此外,如果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那么受托人和第三人要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基于《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例如,庚委托辛购买一批原材料,辛和供应商恶意串通,抬高价格,损害了庚的利益,那么辛和供应商都要对庚的损失负责。 在委托合同中,受委托人的赔偿责任是多方面的,其判定依据受托人的过错程度、是否超越权限以及是否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等情况而定。委托人和受委托人都应当清楚这些法律规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