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门开着上行李被人撞了是谁的责任?


在判断车门开着上行李被人撞了谁的责任这个问题时,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交通法规来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接下来分情况讨论责任归属。如果是在禁止停车的路段停车,并且车门开着上行李,那么停车一方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因为在禁止停车的地方停车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风险。例如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等禁止停车的区域停车开门上行李被撞,停车者可能要承担较大责任。 如果是在允许停车的路段,但是开车门一方没有按照规定操作,比如没有观察后方情况就突然打开车门,导致被后方车辆撞上,那么开车门一方可能要承担一定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要是后方车辆存在超速、酒驾、注意力不集中等违法行为,即使前方车辆车门开着,后方车辆也应该有足够的反应时间和安全距离来避免碰撞,此时后方车辆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例如后方车辆超速行驶,在遇到前方车门开着的情况时来不及刹车导致碰撞,那么后方超速车辆就可能要负主要责任。 在实际的交通事故处理中,交警会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方式,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双方的责任比例。如果双方对责任划分有异议,可以通过申请复核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