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的工伤赔偿怎么算?
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依法从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获得的经济补偿。在辽宁,工伤赔偿的计算需要依据不同的项目和标准来确定。
首先,是医疗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也就是说,只要是符合规定的治疗工伤的费用,都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
其次,是停工留薪期工资。依据该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然后,是伤残津贴。如果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六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至十级伤残都有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从27个月的本人工资到7个月的本人工资不等。例 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以此类推。
最后,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赔偿是在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在辽宁,其具体标准会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有所不同。
总之,辽宁的工伤赔偿计算较为复杂,需要根据具体的工伤情况和相关标准来确定。如果遇到工伤赔偿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