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饭店因有关部门不让干,房东却不退钱该怎么办?

开了家饭店,结果有关部门不让继续干了,可房东却不肯退钱。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有什么办法能让房东把钱退给我呢?是先找房东协商,还是直接走法律途径呢?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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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遇到饭店因有关部门干预不让干,而房东不退钱的情况,您可以参考以下办法来处理。 首先,仔细查看您与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合同里可能会约定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房东有权不退还押金或已预付的租金。所以要明确合同中关于退费、违约等方面的条款内容。 其次,尝试与房东进行友好沟通协商。向房东说明是因为有关部门的原因导致饭店无法经营下去,并非您主观意愿违约,要求房东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退还相应的租金和押金等费用。也许通过坦诚交流,房东能够理解并退还费用。 要是协商没有结果,您可以寻求第三方的帮助来调解。比如向当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反映情况,他们有一定的调解经验和能力,居中协调可能促使房东退还费用;也可以找派出所帮忙调解试试。 若经过调解还是不能解决问题,那么就需要考虑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这种房东不退钱的纠纷属于民事财产纠纷,在法院受理范围内。您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件,准备好起诉书,起诉书里要清晰写明您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并且按照规定先缴纳案件受理费。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与房东和解、接受法院调解或者由法官依法作出判决。 相关概念: 民事诉讼:就是老百姓之间、单位之间或者他们相互之间,因为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产生了矛盾纠纷,到法院打官司解决问题的一种活动。 案件受理费:是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法院交纳的一定费用 。 起诉书:是原告向法院提交的,用来陈述自己的诉求、事情经过和理由,希望法院支持自己主张的一种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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